各学校、单位:
2013年首轮岗位设置至今已满三年,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教育系统当前岗位设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空缺岗位竞聘补聘工作
(一)核对空岗:所有学校和单位近日与局人事科核对2013年首轮岗位设置至2016年5月31日产生的实际空岗数。按照相关政策,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全额拨款类型的编制进行控制,全区教育系统的编制和岗位总量较2013年有所减少。因此,尽管各学校的岗位总量及各岗位的类别、等级和数量已于今年进行了新的核定,但由于各学校、单位没有进行新一轮全面竞聘,为避免突破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数,各类别、等级的实际空岗数应按如下方法推算:
1、编制(岗位)数较2013年减少的学校:实际空岗数=2016年核定的岗位数-(2013年岗位数-近三年绝对减少人员数+近三年绝对增加人员数)- 2015年八级、九级、十一级补聘数;
2、编制(岗位)数较2013年增加的学校:实际空岗数=2013年核定岗位数中的空岗(未聘)数+(近三年绝对减少人员数-近三年绝对增加人员数)-2015年八级、九级、十一级补聘数。
(“绝对增加”指录用、区外调入、区内外系统调入,“绝对减少”指退休、调往区外、调往区内系统外、解聘、辞职、开除、死亡)
岗位核对完成后,各学校、单位方可开展空缺岗位的竞聘补聘工作。
(二)补聘对象:参聘人员以5月份的人事关系确定竞聘单位。其中,竞聘专技五级、六级的人员,首先须分别受聘六级、七级岗位满3年;竞聘专技八级、九级、十一级的人员,首先须分别受聘九级、十级、十二级岗位满2年。
(三)岗位数量:各学校、单位在岗位空缺限额内进行补聘工作,补聘人数不得超过空岗限额。因晋升上一级岗位后产生的空岗,可一次性竞聘补足,相关竞聘工作可一并组织测评、打分、考核,再分别择优聘用。
(四)补聘方式: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各单位依照经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组织竞聘上岗,并按规定程序(公布岗位、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公开述职、民主测评、考核评分、讨论确定、聘前公示等)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年限计算、表彰奖励等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2013年、2014年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过渡期,2015年方才开始实行按岗申报。因此,对上述两年过渡期内评审通过未聘任的人员,视所在学校的岗位和编制余缺情况确定是否可以聘任。
按照有关政策,对超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退二进一”的办法实施调整,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因此,2013年岗位设置管理实施以来,超岗聘用的专技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以及工勤岗位,每退休2人可补聘1人。
根据《南通市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和校长考核办法(试行)》和《2016年通州区中小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工作意见》有关精神,到农村学校全职支教满2年且每年交流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在从支教时所聘岗位晋升高一级岗位时,竞聘评分加3分;今年到张芝山小学、川港小学、家纺城小学和姜灶小学全职支教满2年且每年交流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全职支教满2年且每年交流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从支教时所聘岗位晋升高一级岗位时,竞聘评分加4分;经分流到张芝山小学、川港小学、家纺城小学和姜灶小学工作满4年且每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从分流时所聘岗位晋升高一级岗位时,竞聘评分加3分;经分流到张芝山小学、川港小学、家纺城小学和姜灶小学工作满5年且每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从分流时所聘岗位晋升高一级岗位时,竞聘评分加4分;非分流(全职支教)教师在张芝山小学、川港小学、家纺城小学和姜灶小学工作满6年的,从在该校工作期间所聘岗位晋升高一级岗位时,竞聘评分加4分;上述加分,在相关教师岗位晋升成功竞聘后不再有效。各学校应按照规定程序,将上述加分内容纳入本单位的《考核评分标准》中。
(五)聘任期限:为了做好新老聘期的衔接工作,此次补聘后聘期一般为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关于聘用合同续签补签工作
《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续签书》以及《聘用合同变更书》等材料是人事管理、人员聘用的重要凭证,各学校、单位与工作人员须按规定签订相关合同,并确保合同期不间断。结合实际情况,目前不在合同期内的在职人员,一般按下列几种方法和单位签订(补签)合同:
1、首轮岗位设置以来,工作单位、岗位等级均没有变动且2016年5月底在职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本次聘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最长不超过退休年龄),落款时间为2016年6月1日。
2、工作单位变动的人员,与新单位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正反面打印),合同编号由新单位重新编排,聘期起始时间与到新单位领取工资时间一致,聘期三年(最长不超过退休年龄),落款时间为新单位发放工资当月1日。2016年暑期调动的人员,先与原单位续签合同,再与现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3、岗位等级变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聘期起始时间与工资变动时间一致,聘期三年(最长不超过退休年龄),落款时间为工资变动当月1日。
各学校、单位与工作人员的合同签订、续签、变更情况,填入《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台账》,并同相关材料一并上报。
三、需报送的材料:
各学校、单位于2017年1月7日前,按下列说明将材料报送局人事科,电子稿发送至人事科邮箱:tzjyjrsk@163.com。
1、《竞聘上岗考核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稿)及公示照片;
2、《竞岗拟聘人员名册》(纸质一份、电子稿)及公示照片;
3、《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岗位变动核准表》(纸质四份);
4、《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台账》(纸质一份、电子稿);
5、《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正反面打印)、《聘用合同续签书》、《聘用合同变更书》(按不同情形选择报送,纸质三份);
6、《退休审批表》(有“退二进一”人员的学校提供)。
四、纪律与监督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通办发〔2011〕26号)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接受全体人员的监督。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并查实,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予以严肃处理。
相关工作联系人:瞿建军。联系方式:电话86541308,“通州教育岗位设置”QQ群,群号219719444。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通州区 (单位)竞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内部竞岗申报表》;
附件3:《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测评量化评分表》;
附件4:《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核汇总表》;
附件5:《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岗拟聘人员名册》;
附件6:《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岗位变动核准表》;
附件7:《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台账》;
附件8:《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附件9:《聘用合同续签书》;
附件10:《聘用合同变更书》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