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

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2014-09-02 20:46:43 | 浏览次数:1665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每年 9 月 15 日左右启动,15日内完成。认定结果作为学校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和依据,无特殊情况不予补报。

2.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和南通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拟订计划、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对特困生遴选和认定提出明确要求。

3.各学校根据《通州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宣传发动、认真初审,公示7个工作日后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上报的拟资助学生材料进行初核后报区财政局审核确认,然后将确认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通知所在学校,由学校通知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对外公布。

5.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经费汇至学生资助卡中,将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助学经费汇至学校,由学校发放给学生,资助经费按学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