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挂牌督导责任督学的管理,督促责任督学扎实开展督导工作,更好发挥监督、指导、服务作用,充分调动责任督学工作的积极性,依据《通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聘任管理办法》,制定本责任督学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
通州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
二、考核内容
(一)履行督学工作职责(15分)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帮助和引导学校确立发展目标,并对学校做出动态评价,不断提高学校办学管理水平。
(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20分)
督促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及时了解责任区内中小学校的现状和动态,果断制止现场发生的违规行为,并加强与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联系,每月一次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情况反馈。
(三)参与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15分)
参与学校各种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和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规范提高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的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被督导学校努力形成办学品牌和办学特色。
(四)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15分)
将督导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及时处理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
(五)完成教育督导工作报告(15分)
每学期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上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责任区经常性督导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情况、学校典型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六)工作出勤(10分)
按时完成经常性督导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七)完成督导室交办的其他任务(10分)
三、考核形式
责任督学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的7月底。责任区督学根据岗位职责每年在7月15日前进行自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于7月30日前完成对责任督学的考核。
四、结果运用
对责任督学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责任区督学考核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0---90为合格,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给予表彰;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责任区督学资格。
附件:通州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
通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4月20日
附件
通州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评分办法 |
自评 |
考核组 意见 |
一、履行督学工作职责15分 |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帮助和引导学校确立发展目标,并对学校做出动态评价,不断提高学校办学管理水平。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
每月不少于1次督导检查活动,有记录,效果好得满分,少一次扣3次。责任学校发展目标制定、实施指导不力的扣2—5分;责任学校有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案件根据实际情况扣3—6分。督学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违纪现象被查处的该项不得分。 |
|
|
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20分 |
督促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及时了解责任区内中小学校的现状和动态,果断制止现场发生的违规行为,并加强与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联系,每月一次向教育督导室进行情况反馈。 |
1、了解、掌握责任区内学校的基本情况(4分);2、果断制止现场发生的违规行为(4分);3、责任区中小学无老师有偿家教(4分);4、加强与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系(4分)。5、每月一次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情况反馈(4分);6、责任区中小学师生或家长投诉1次扣2分,依此类推。 |
|
|
三、参与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15分 |
参与学校各种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和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规范提高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的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被督导学校努力形成办学品牌和办学特色。 |
1、责任区中小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3分);2、责任区中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生作息时间科学合理(3分);3、责任区中小学每天保证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3分);4、责任区中小学安全、德育工作效果好(2分);5、责任区中小学特色教育成果明显(2分);6、责任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2分)。考核根据责任中小学实际情况打分。 |
|
|
四、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15分 |
将督导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 |
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全年意见建议少于5条不得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处理不及时、不得当每次扣2分。 |
|
|
五、完成教育督导工作报告15分 |
每学期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责任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情况、学校典型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
每学年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责任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报告,优秀得满分,良好得10分,一般得7分。不提交教育督导报告的不得分。 |
|
|
六、工作出勤10分 |
按时完成经常性督导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
不按时完成督导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活动的每次扣1分。 |
|
|
七、完成交办其他任务10分 |
完成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
按规定完成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交办的其他任务得10分;不完成的一件扣2分,扣完为止。 |
|
|
考核成绩 |